考点笔记
事务的联系、发展及其规律(辨证法:1个特征,3个规律,5个范畴)
1、总特征:联系、发展
(1)事物是普遍联系的(6重关系可以找到世界上的任何一个人,蝴蝶效应)
(2)事物是永恒发展的
发展=新事物(好的)产生、旧事物灭亡(新中国成立)
要用联系和发展的眼光看待问题(方法论)
2、3个规律
基本规律1.对立统一规律(矛盾规律)辨证法的实质与核心
(1)矛盾=既对立又统一(两口子)(两点论)
(2)矛盾是事物发展的根本动力(内因决定外因)
(3)矛盾具有普遍性和特殊性
普遍性:时时处处都有矛盾
特殊性: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、主要矛盾的主要方面和次要方面(重点论)
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,防止“一刀切”,要两点论和重点论相结合,抓住事物的主要矛盾(方法论)
基本规律2:质量互变规律
(1)度(量变和质变的临界点)
(2)量变和质变的关系:量变为质变做准备;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,引起新的质变
要注重积累,更要注重善于抓住机遇,做事情要善于把握“分寸”,讲究适度原则(方法论)
基本规律3:否定之否定规律
(1)辩证的否定=自我否定(内部矛盾);发展的环节;联系的环节;实质是“扬弃”
(2)事物的发展=(肯定-否定-否定之否定)三个阶段,两个否定,形成一个周期
(3)事物的发展是前进行和曲折性的统一(波浪式前进,螺旋式上升)
3、五对范畴(分清什么是什么、二者一定是辩证关系)
(1)现象与本质(2)形式与内容(3)原因与结果(4)必然性与偶然性(5)可能性与现实性
考点1 联系的定义及其性质
所谓联系,也就是关系,是指一切事物、现象、过程之间及其内部诸要素之间的相互依赖、相互制约、相互影响、相互作用。联系具有客观性、普遍性和多样性。
考点2 发展的定义及其实质
唯物辩证法所讲的发展,是指事物由低向高级、由简单向复杂、由序的运动。发展的实质是新事物的产生和旧事物的灭亡。
考点3 矛盾的遍性与特殊性的关系及其方法论意义
矛盾普遍性与特殊性的关系,即共性与个性对立统一的辩证关系。这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:第一,矛盾普遍性与特殊性相互区别。第二,矛盾普遍性与特殊性相互依存。第三,矛盾普遍性与特殊性的相互转化。
矛盾普遍性与特殊性辩证关系原理在唯证法中占有重要的理论地位,在认识和实践中具有重要的方法论意义。第一,就人类认识过程而言,从对个别、特殊事物的认识上升到一般、共性的认识,再用一般。共性的认识指导对其他个别、特殊事物的认识,这正是人类获得正确认识的正常秩序,若不如此,人类认训就不能得到丰富和接近真理;第二,就是中国革命与建设实践而言,共性与个性想结合这一基本思想原则的哲学基础,也是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伟大理论的哲学基础,更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伟大实践的理论指南。
考点4 对立统一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实质核心的原因
(1)对立统一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的内在动力。
(2)对立统一规律是理解唯物辩证法其他规律和范畴的关键。
(3)是否承认矛盾是唯物辩证法与形而上学对立的焦点。
(4)矛盾分析方法是最根本的认识方法。
考点5 质量互变规律的方法论意义
(1)既然任何事物质都是质与量的统一,就要把对事物的定性研究和定量研究结合起来,定性研究是认识的基础,定量研究时认识的深化和精确化。
(2)既然任何事物都有自己特定的度,就要使我们的认识和实践与事物本身度相适合,掌握适度原则。
(3)既然事物发展变化是量变和质变的统一,就要外理好量变与质变的关系,既要重视点滴的积累,又要善于抓住机遇,将事物推向新的发展阶段。